六安市城南小学教师职评细则(试行)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条件(本项所涉及的年限以周年计算)
1、工龄(或教龄):每年1分。
2、学历:本科及以上4分,大专3分,中专2分。(学历以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有关标准为准)
3、任职年限:受聘年限每超过一年加1分。(受聘年限均以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有关标准条件为准)
4、校龄:每年0.5分。
二、思想品德(8分)
1、政治思想:3分(受过处分的,处分期内此项不得分)。
2、职业道德:5分(有违反教育部教师职业道德十项禁令者5分全扣)。
三、工作能力(任职期内)48分
1、业务能力:6分。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个人教育教学能力荣誉称号: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市级教坛新星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和教学能手分别为6、5、4、3、2、1、0.8、0.5分。同类荣誉,以最高级别计算。(其他荣誉比照上述级别执行)
2、学术水平:12分。
论文:区 级 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市 级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省 级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国家级 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发表论文、教学设计等(公开发表正式CN刊物:报纸、杂志)
区级1分 市级2分 省级3分 国家级4分
以上同一论文或教学设计以最高级别计算。
3、教学研究30分
(1)、观摩课、示范课7分:校内0.5分,校际1分(以学校组织安排为准)。
(2)、教学竞赛10分:
校 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区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省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
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4分
(3)、其他教研活动10分
1、微课、一师一优课、光盘课、德育精品课等
校 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5分
区 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市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省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
2、课题研究(课题必须结题)
课题研究主持人:校级1分,区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
课题研究参与教师:校级0.5分,区级0.8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4)、3分。受聘参加编写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学教辅用书或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评委,每参加一次的1分;区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评委,每参加一次的0.5分。
四、工作实绩24分
1、学生获奖6分
(1)、辅导学生获奖。(必须有辅导教师证书或相关文件、证明)
校 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
辅导区:一等奖1.5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4分
区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市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省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2、工作质量8分(其中基分占4分)
表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同一表彰证书只能使用一次
3、工作数量4分(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
4、年度评优:一次加0.5分,最高2分。
5、教学成果奖4分: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五、出勤情况10分(满勤10分)
说明:1、各级各类奖项无教育部门参与和商业性的各类各级奖不予承认;
2、如本细则与上级部门职评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3、参评人员上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票否决,并五年内不得参评;
4、符合免于支教的不需支教,否则支教工作作为职评必要条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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